首次亮相!“品字标浙江农产”走进浙江农博会

农业强国浙江先行,乡村振兴惠民共富。1月9日,2022浙江农业博览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盛大开幕。“品字标浙江农产”作为浙江省“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在农业领域的子品牌,首次亮相浙江农博会,将开展为期4天的品牌推介。“品字标浙江农产”专题馆全面展示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合力推动“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的发展历程,对浙江安吉大山坞白茶有限公司、百兴食品有限公司等“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授权企业及产品进行推介,统一亮品牌标识,成为农博会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一直以来,浙江积极贯彻习总书记“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努力打造‘品牌大省’”的指示精神,持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打造出了高标准、高品质的“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2017年,《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出要健全“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工程”“浙江农产”等品牌培育体系。2020年6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品字标”品牌正式拓展至农产领域。

浙江好产品,认准“品字标”。“品字标浙江农产”代表了浙江省农业领域的好企业、好质量、好产品、好服务、好口碑。加快推动农产领域“品字标”公共品牌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举措。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紧紧瞄准品牌兴农、品牌富农目标,整合政策资源以及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农产品绿色发展中心等技术资源,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和推广体系。一是分批次、分区域开展专题培训。在温州、湖州、衢州以及山区26县面向重点培育农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灌输和传播“品字标浙江农产”的品牌理念,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品牌推进合力。二是分领域、分重点开展授权评价。目前已产生“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授权企业57家,涵盖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牧、水产、中药材等40多个产品。三是分渠道、分模式开展宣传推广。积极推进品牌立体化宣推工作,结合农产品时令,依托“品字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浙江经视《市场周刊》等主要新闻栏目,以及农博会、丰收节等活动,持续推出“品字标浙江农产”专题推介;并借助视频直播带货,推出茶叶、胡柚、火腿、铁皮石斛等授权产品线上宣推,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交流,持续增强“品字标”发展后劲和品牌影响力。多家企业表示,“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授权以后,销售量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强“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推动与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有关工作有机融合,构建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布局,发挥公共品牌建设合力优势,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具黏性的 “品字标”品牌认同,推动综合效益持续提升,助力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与城镇化标准研究中心)

背景链接:“品字标浙江农产”发展历程

2005年1月7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努力打造“品牌大省”》。

2006年6月12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品牌大省”战略部署。

2014年1月16日,时任省长李强作《2014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

2017年7月7日,《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出要健全“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工程”“浙江农产”等品牌培育体系。

2020年

3月13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打响“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

6月11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品字标”品牌正式拓展至农产领域。

2021年

1月12日,浙江省市场督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布首批24家“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授权企业名单。

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深化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实施“品字标”拓面提质行动。

12月10日,《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培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每年评选“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20家以上。

2022年

1月18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1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授权企业33家。

5月18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20个以上。

12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到 2027 年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企业不少于 100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