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项目成果设计制作》进行询价,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项目成果设计制作
项目概况:根据我院标准化项目研究成果设计制作需要,征集成果设计制作定点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要求:
(一)能够满足我院的设计制作的需求。
(二)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响应我院的设计制作需求(包含材料送递、来回取件等)。
(三)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完成符合我院需要的设计制作。
(三)设计制作价格符合行业标准,且满足我院要求。
三、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将与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签订相关合同,具体款项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投标人的要求。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询价项目,报价形式为单价报价,投标人只需提供相应类目的基础报价即可。(详情见附件询价函)
六、投标文件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响应文件进行封装,封套盖章并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一)资信、技术文件
(1)单位基本情况;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其他资信文件。
(二)报价文件
(1)符合报价要求的报价单及承诺书。
(2)其他报价相关文件。
七、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2号楼522室。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
(三)询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采购接受邮寄的询价文件,相关文件以密封状态寄送。
八、开标及评审
(一)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2号楼521室。
九、其他事项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此次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监察室。
十一、联系方式
用户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许延兴
联系电话:0571-85786915
邮递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2号楼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2021年11月5日